关于我校夏季防火安全提示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夏季已至,蚊虫增多,气温升高,用电量增大,是火情、火险、火灾的高发时期。近期我市连续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确保我校安全,特别是确保节假日、全运会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的安全,请各单位科学用电、谨慎动火,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管辖及使用房间(区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假期做好人员值班、拉闸断电等消防措施。
二、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做到人离开电器必须断电。
三、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随时检查插头、插座、接线板接触是否良好;不使用假冒伪劣插头、插座、接线板、充电器等。学生宿舍内禁止将接线板、手机放在床铺或易燃物上,接线板、充电器等使用时禁止遮盖。
四、学生教室、宿舍内禁止使用盘式蚊香,严禁动用明火。
五、依据天津市禁烟条例,学生公寓内严禁吸烟;非禁烟场所勿乱扔烟头。
六、严禁在校园内及建筑物内焚烧垃圾、杂物;及时清除室内易燃物,不得随意堆放易燃物。
七、严禁遮挡、挪用室内外消防器材,严禁封堵消防通道,严禁在使用时间内将安全门上锁。
八、谨防电动车、汽车自燃。电瓶充电要放在室外通风处,周围不能存储易燃物;汽车做好日常保养和检查,车内不存放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请各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提示告知每一位师生员工。各单位要按照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夏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及时纳入本单位消防档案。
保卫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