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自查自纠的公示
全体教职工:
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党委于4月6日至4月8日组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依据职责分工,对照《实施方案》所列的22种表现形式及治理重点,对分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项业务逐一进行了自查核实。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了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经全面自查自纠,我院不存在“小金库”问题情况,现予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向学院党委提交书面材料或拨打举报电话反映。举报电话:23766605。
公示时间:4月8日至4月12日。
音乐与影视学院党委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