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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影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2-04-01 19:41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音乐与影视学院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在遵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 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设立复试监督电话: 022-23766608。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 复试专家 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 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组长一般为学科带头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针对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选择学信网招生远 程面试系统作为我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另外选取腾讯会 议作为备用平台(专业技能展示采用“小艺帮”平台上传视频) 。具体操作流程 和要求,后续将在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官网公布。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及复试人数比例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或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音乐学(全日制)

1302L1

3

音乐学(非全日制)

1302L1

1

电影学(全日制)

1303Z2

3

电影学(非全日制)

1303Z2

9

舞蹈学(全日制)

1302Z2

2(含推免 1 人)

舞蹈学(非全日制)

1302Z2

4

艺术硕士(全日制)

1351

24(含推免 2 人)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在4月11日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必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如身份证丢失,应提供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原件电子版材料作为补充材料。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远程复试前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照片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原件照片。

2)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原件照片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原件照片。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 复试形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前,学院会采 用网上通知、电话联络等方式向考生充分介绍学校 2022年网络远程复试的流程、 需准备的硬件设备、软件程序和相关要求:了解考生需求,并帮助、指导考生使 用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 协调校内资源为在校参加复试考生提供独立的复试环 境,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过程中,学院相关工作人员会做好考生资 格审验、考试过程监控、技术支持、应急事件处置等保障性工作。

电影学、音乐学(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 、艺术硕士(电影)全部复试科目均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平台进行;

舞蹈学: 英语、舞蹈专业知识问答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平台,技能展示 使用“小艺帮”平台。

参加舞蹈学复试的考生请自备 2 段舞蹈(两支舞蹈需是不同风格,每支控制 3 分钟以内 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小艺帮”平台,未提交曲目视 为放弃复试资格。

艺术硕士(音乐) 英语、 专业知识问答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平台,技能展示使用“小艺帮”平台。

参加艺术硕士(音乐) 复试的考生准备 4 首考试曲目。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演唱演奏视频上传“小艺帮”平台,所有曲目均须背谱,声乐专业须钢琴伴奏,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上传,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本次复试主要面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平台、小艺帮app,备用平台 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 “小艺帮”app、 学信网app,完成注册并熟悉软件使用

考生需参加正式考试前学院组织的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小艺帮”平 台的复试演练,熟悉复试流程并进行设备调试,保证考试当天网络顺畅,如因未 参加复试演练而导致复试出现问题影响考试结果, 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复试演练时间将在复试开始前电话通知,请保证研招网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 讯畅通。如果联系方式与研招网提交不同,请尽快拨打 022-2376608联系学院。无故失联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 部分按照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 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适用于本次复试。

  1.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一般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 合素质考核一般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 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 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 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学院会通过考生大学学 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 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 100 分,各分项满分 100 分,各项权重见下表。

     

     

     

     

     

     

     

     

     

     

    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2 年研究生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 专业 口试+英语

专业

电影学

复试时间

4 14 13 英语、 电影创作与评论、专业问答

考试科目

英语( 20%)、 电影创作与评论( 20%)、专业问答(60%)

参考书

《电影剧本写作基础》:作者悉德·菲尔德,钟大丰 鲍玉珩译,2016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作者罗伯特·麦基,周铁东译,天津人民出版, 2016年1月出版

 

 

复试内容 专业 口试+英语

专业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

复试时间

4 12 9 英语、 曲式与作品分析、专业面试

考试科目

英语( 20%)、 曲式与作品分析( 20%)、专业面试(60%)

 

参考书

《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袁静芳著,上海音乐出版社(中国艺术大系从书) 2000; 《民族音乐学概论 》(增订版) 伍国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 《曲式与作品分析》 李吉提著,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3.4)

 

复试内容 技能展示+专业 口试+英语

专业

舞蹈学

复试时间

4 12 9 英语、舞蹈专业知识问答

考试科目

英语( 20%)、舞蹈专业知识问答( 20%)、技能展示(60%)

参考书

中国舞蹈史(中国舞蹈史编写组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 ),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内容 技能展示+专业知识问答 +英语

专业

艺术硕士(音乐)

复试时间

4 13 9 英语、 专业知识问答

考试科目

英语( 15%)、专业知识问答 15%)、技能展示( 70%)

参考书

《曲式与作品分析》 李吉提著,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3.4)

 

复试内容 专业 口试+英语

专业

艺术硕士(电影)

复试时间

4 14 13 英语、 电影创作与评论、专业问答

考试科目

英语( 20%)、 电影创作与评论( 20%)、专业问答(60%)

参考书

《电影剧本写作基础》:作者悉德·菲尔德,钟大丰 鲍玉珩译,2016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作者罗伯特·麦基,周铁东译,天津人民出版, 2016年1月出版

 

四、调剂办法

调剂考生需满足: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各专业(类别)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类别)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类别)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一志愿报考专业型硕士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6.艺术硕士(音乐)须有相关专业学习背景。

7.非全日制专业只接受在职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录取后须与现工作单位和我校签订定就业协议。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70%+复试总分(百分制)×3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各专业(领域或方向)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艺术硕士(音乐)依据各方向招收人数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同一专业(领域)的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排序录取。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学制、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必须在4月23日前将定向就业协议提交给拟录取学院。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校及天津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就业派遣等相关手续,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需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七、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缴费。

请按照学院的要求按时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4月1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八、其他

1.学院一般应在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领域)、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2.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3.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等)

4.学院4月19日之前将定向就业硕士协议书及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定向就业协议书(含“少干计划”录取考生,“少干计划”定向协议先到研究生院盖章)必须在4月23日前寄回我校研招办。

5.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音乐与影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联系方式:022-2376525

本方案由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监督举报电话:022-2376608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2 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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