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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音乐与影视学院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复试方案
2022-09-28 17:41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全国和天津市研究生教育会议的部署,我校2023年推免生接收阶段的考试工作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现做出如下要求: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基本条件及专业说明

(一)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1.申请人须获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

2.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英语水平要求:

1)非英语专业(一般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2)非英语专业(艺体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3)英语专业推免生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接收专业说明

我院现接收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硕士(音乐、电影、戏剧三个领域)推免研究生 (具体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名额查看“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二、推免录取工作安排:

(一) 网上报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推免工作安排,所有推荐生均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二)复试资格审查

申请我院后,复试时需向我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 在校学习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1份
2.大学英语CET-4成绩单或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1份

4.其他材料: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复试时按照顺序排好提交。凡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推免考核内容及要求

我校2023年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对本校考生采用现场面试的考核形式;对于非本校考生采用线上考试方式

1、专业面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1)戏剧与影视学、艺术硕士(电影、戏剧):影视创作与评论

2)音乐与舞蹈学(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艺术硕士(音乐):音乐文论写作

3)音乐与舞蹈学(舞蹈教育理论研究):中外舞蹈作品赏析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考核,面试情况有专人详细记录并录像。

3、艺术硕士(音乐)加试专业展示环节,进行线上复试考生需提交专业展示视频(声乐演唱方向提交两首演唱曲目,钢琴演奏方向提交6分钟左右的演奏),声乐演唱须有钢伴;线下复试考生进行现场加试。

4、艺术硕士(电影、戏剧)电影、戏剧领域前沿相关知识。

三、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学术型)=专业面试×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型音乐方向)=专业面试×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展示环节×4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型电影方向)=专业面试×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各分项考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2023年推免生复试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面试形式,对本校考生采用现场面试的考核形式;对于非本校考生采用线上考试方式

1.网上接收工作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0日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3日

3.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师范大学雅艺楼C104,需线上面试学生请在2022年10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照片发至tjnublake@163.com。

4.专业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立教楼B314):2022年10月13日

5.需线上复试学生的学生复试时间:202210月13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具体面试方式另行通知说明

四、录取原则

1.录取规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通知: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对考试合格并拟录取的考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奖助政策

(一)所有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硕士研究生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学校设立树人奖学金,用于奖励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推免生。被我院任何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优秀推免生,其在推荐学校专业成绩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学前25%者)(成绩排名以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为准),完成报到手续进入学习阶段后,每人可获得一次性资助10000元。

六、信息公开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院要对具体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将在体育科学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异议受理电话:022-23766608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经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二)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报到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三)本办法仅为我校接收2023年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天津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从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选拔录取博士生的实施办法》和选拔录取通知另行公布。

(四)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雅C104)咨询电话:022-23766608 咨询邮箱:tjnublake@163.com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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