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完成一年一度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我院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对学院推免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坚决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失察失管。
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学院制定的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程监督,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实行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推免工作原则
1. 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
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
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不能有挂科课程(不含校公选课)。
4.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5.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8日研讨学校“推免工作办法”,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工作的具体方案,布置推免工作;
2.9月18日向学生公布推免办法和推免条件,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并填写《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上交符合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
3.9月19日开始收取学生材料,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逐一核实学生申报材料,确定申报资格。
4.9月20日
专家审核小组组织有科研成果、论文的学生答辩;
学院组织推荐工作。严格遵照推免工作原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择优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
5.9月20日前向全院公示推免名单,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
6.9月21日完成向教务处等相关负责处室报送推荐名单,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