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作为研究生招生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设立复试监督电话:022-23766608。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复试专家 小组组成。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式
2024年音乐与影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各科目环节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及复试人数比例
专业方向名称 |
学科代码 |
招生人数 |
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全日制) |
1301艺术学 |
3 |
电影理论、戏剧与电影史论及比较研究(全日制) |
1301艺术学 |
3 |
钢琴、器乐演奏(全日制) |
1352音乐 |
7 |
声乐演唱(全日制) |
1352音乐 |
6 |
音乐教育(全日制) |
1352音乐 |
4 |
戏剧文学(全日制) |
1354戏剧与影视 |
5 |
电影剧本创作(全日制) |
1354戏剧与影视 |
24 |
注:招生计划已减去推荐免试生数,各专业方向均不招收调剂。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领域或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按学院要求,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https://yjsy.tjnu.edu.cn/info/1096/2871.htm)
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
(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各我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要求
音乐(专业学位):参加音乐(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在3月31日17:00前按附表规定的格式将准备考试的曲目名称提交至邮箱:tnuyyyjs015@163.com(邮件以姓名准考生号命名,参加复试时,需自行准备5-7份不带姓名的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当场分发给各位考官),未提交曲目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试时将会由考官指定和考生自选曲目进行展示,考试时考官有权指令考生演唱(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所有曲目均须背谱,声乐专业须钢琴伴奏,钢琴伴奏自备。
钢琴器乐演奏方向、声乐演唱方向需准备6首曲目,其中考生自选1首,考官随机抽选2首;音乐教育方向需准备4首主项(声乐或钢琴器乐)曲目,其中考生自选1首,考官随机抽选1首。
附表:音乐与影视学院202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面试曲目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曲目编号 |
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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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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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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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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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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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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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单独发送、打印,打印版不带准考证号和姓名)
硕士研究生复试属于国家考试,包括复试过程、内容的影像声音在内的任一部分都按照秘密级事项管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对复试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适用于本次复试。
(五) 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专业素养考核一般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一般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学院会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满分100分,各分项满分100分,各项权重和复试安排见下表。
音乐与影视学院2024 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笔试+面试 |
专业 |
艺术学(民族音乐学理论研究)(全日制) |
复试时间 |
4月2日8:00资格复审(雅艺楼C204) 4月2日8:30-10:00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雅艺楼C204) 4月2日 11:30 专业面试(雅艺楼C455) |
考试科目 |
英语听写(20%)+专业笔试(20%)+专业面试(60%) |
参考书 |
俞人豪等.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M].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6.; 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增订版)[M]. 人民音乐出版社,2017.1. |
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笔试+面试 |
专业 |
艺术学(电影理论、戏剧与电影史论及比较研究)(全日制) |
复试时间 |
4月2日8:00资格复审(雅艺楼C204) 4月2日8:30-10:00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雅艺楼C204) 4月2日 12:00 专业面试(立教楼B314) |
考试科目 |
英语听写(20%)、专业笔试(40%)、专业面试(40%) |
参考书 |
《艺术概论》 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 《电影剧本写作基础》:作者悉德·菲尔德,钟大丰 鲍玉珩译,2016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 《故事》:作者罗伯特·麦基,周铁东译,天津人民出版, 2016年1月出版。 |
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笔试+面试 |
专业 |
音乐(专业学位)(全日制) |
复试时间 |
4月2日8:00资格复审(雅艺楼C204) 4月2日8:30-10:00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雅艺楼C204) 4月2日 12:30 专业面试(雅艺楼C455) |
考试科目 |
英语听写(20%)+专业笔试(20%)+专业面试(60%) |
参考书 |
《曲式与作品分析》李吉提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4)。 |
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笔试+面试 |
专业 |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戏剧文学方向)(全日制) |
复试时间 |
4月2日8:00资格复审(雅艺楼C204) 4月2日8:30-10:00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雅艺楼C204) 4月2日 10:30 专业面试(立教楼B314) |
考试科目 |
英语听写(20%)+专业笔试(40%)+专业面试(40%) |
参考书 |
《艺术概论》 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中外戏剧史》 刘彦君 廖奔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戏剧本体论》 谭霈生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复试内容:英语+专业笔试+面试 |
专业 |
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电影剧本创作方向)全日制) |
复试时间 |
4月2日8:00资格复审(雅艺楼C204) 4月2日8:30-10:00 英语笔试+专业笔试(雅艺楼C204) 4月2日 12:30 专业面试(立教楼B314) |
考试科目 |
英语听写(20%)、专业笔试(40%)、专业面试(40%) |
参考书 |
《艺术概论》 彭吉象 北京大学出版社; 《电影剧本写作基础》:作者悉德·菲尔德,钟大丰 鲍玉珩译,2016年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出版; 《故事》:作者罗伯特·麦基,周铁东译,天津人民出版, 2016年1月出版。 |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60%+复试总分(百分制)×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各专业(领域或方向)一志愿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领域)录取名额边缘的且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部))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
9.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
1.学院一般应在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通知拟录取考生被录取的专业(领域)、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等。
2.学院通知拟录取考生将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学院,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3.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研招网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等)
4.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将协议寄回研招办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 393 号音乐与影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学院联系方式:022-2376608
本方案由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监督举报电话:022-2376608。
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
2024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