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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 考试及录取测试细则
2024-06-13 09:46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4号)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为确保我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由班子成员在内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测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严格规范,操作有序,确保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对测试工作的监督,当考生对测试提出质疑和申诉时,积极予以处置。

2.成立学院面试专家小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担任,制定专业测试办法、评价原则和标准,同时做好有关测试试题的命题及试题的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负责。

3.学院成立条件保障等工作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下协同工作。

4.学院在测试前对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照学校要求,所有参加测试录取工作的人员签订《天津师范大学测试工作行为规范及廉政责任书》。

二、测试工作细则

1.测试形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面试。

2.测试内容:

面试本着开放型与基础性考核目标,侧重学生舞蹈专业的基本素养与综合学习能力。

   3.测试要求及流程:

舞蹈学专业:

测试地点

测试时间

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雅艺楼

C119

   

6月20日

14:00

测试内容一

跳转翻技巧组合;

时长:不超过一分钟;

分值30分;

测试内容二:音乐即兴表演(学院提供音乐);

时长一分钟;

分值20分;

测试内容三:舞蹈剧目片段表演(音乐自备,MP3格式);

时长:不超过三分钟;

分值50分;

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成绩由每位测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判分数后,取算术平均值。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测试通过,未通过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评分记录现场密封后,统一交学校招生管理中心集中保管。

4.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测试前,学院采用网上通知、电话联络等方式向考生充分介绍测试的流程。

2)测试中,各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考生资格审验,严防“替考”行为发生。

3)测试工作人员在测试情况表上做好测试过程的详细记录。

4)学院对测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参加测试的考生和专家个人不得对测试进行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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