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影视学院关于琴房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琴房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更好的满足教学和实训需要,做好教学保障和服务,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琴房是专业教学和实训场所,按照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进行分类管理。学院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琴房安全管理,设立琴房值班室,专门负责琴房的日常使用服务。
二、教师琴房按教学需要开放;学生琴房工作日8:00-21:30开放,周六周日9:00-17:00开放。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三、教师琴房固定使用,教师经向学院申请批准后固定使用琴房,教师为琴房安全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爱护乐器设备,做到卫生整洁,保证正常开展教学。
四、学生琴房为共用琴房,学生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钥匙使用琴房。为保证有效使用和分配,每次使用琴房最多不超过三小时。
五、使用琴房,须遵守以下规定:
1.爱护琴房内教学设备和设施,规范使用钢琴等乐器。
2.保持琴房秩序,不在琴房内外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3.禁止在钢琴等乐器上放置易污损及重压物品。
4.不在琴房墙壁、琴体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5.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活动,严禁在琴房进行家教培训。
6.不得长期存放与教学、实训无关的个人物品。
7.不带无关人员在琴房逗留和使用琴房,严禁在琴房留宿。
8.禁止在琴房吸烟,禁止遮挡观察窗。
六、为改善和保持环境卫生,学生琴房实行卫生责任制度。
器乐专业琴房共用人员固定,共用人员根据使用时间安排卫生值日,做好卫生清扫和保持,当时使用者承担卫生责任。
其他琴房使用者须保持环境卫生,当时使用者承担卫生责任。
七、琴房管理人员容许外任何人员一律不允许私配琴房钥匙。
八、严格遵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及蜡烛等器具,离开琴房,要盖好琴盖、关灯、关电扇,关窗锁门。
九、服从琴房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与管理员吵闹、纠缠、刁难。发现设备损坏、异常要及时报告琴房管理员。
十、琴房安全管理人员,琴房值班人员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需要时,有权随时进入琴房。
十一、对违反琴房管理规定、环境卫生不良者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安全要求及情节严重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琴房值班室要按时开放琴房,严格琴房出入管理,做好学生琴房每日巡查。琴房值班室设立在雅艺楼C 区三楼302室。
十三、琴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做好琴房安全每周检查,遇有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主管领导。